为满足南阳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队伍建设,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
此次招聘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其中城区消防站17人,社旗县乡镇政府专职队员13人。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需24小时在位执勤备勤。岗位招聘数量及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对象为18至28周岁的男性公民,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优先录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B2 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通过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公告,先行双面打印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红底、蓝底均可)。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南阳市宛城区鼎盛路消防救援站(南阳市宛城区鼎盛路与凯旋广场区间道交叉口)。
4.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征信报告1份、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以上学历另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退伍军人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犯罪证明1份,专业技能人员需提供相应从业经历证明、技能等级证明等材料。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信息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政治考核。
(一)体能测试。时间为8月13日至16日,具体人员批次、地点和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按照《南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2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聘),总成绩最高100分。
(二)体格检查。时间为8月18日至22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人员批次和地点将在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发布。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
(三)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体能测试成绩和优先录用规则进行排名,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过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四)面试。面试由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开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五)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聘。
(六)录用前教育训练。参照征兵役前教育,通过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试、面试、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参加支队统一组织的录用前教育训练,一般是以队列、纪律、思想、体能基础训练,同时进行综合考评。目的是提前适应24小时执勤备战的节奏,淘汰思想不坚定,身体不适应的人员。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体能测试35%、面试成绩45%和录用前教育训练综合考评2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按照优先录用规则进行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研究提出拟录用和待补录人员(招录计划的20%)名单,通过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招聘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优先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急需专业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急需专业毕业生,满足岗位要求的技能证书持有者,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招聘考核合格的优先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4)、岗位要求的技能资格证书、人员身份,在招聘指标内依据优先顺序、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
(二)录用和入职训练。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在市区(包括市属功能区)内统一调配使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6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健全重点观察、专项体检、加压测试、病历调查等隐性病发现验证机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复查复检复测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训练期内退出的,或人员实力出现空缺的,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补录。
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六、待遇保障
(一)身份待遇。所招聘人员不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由消防救援队伍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和考核。
(二)工资待遇。招聘到岗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和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377-63506016
监督电话:0377-63506011
微信公众号:南阳消防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原始标题:大象好工作官微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fjnddS1odSmlt2LCr0D5Q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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