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经村委推荐,街道办审核,以下人员为脱贫、监测对象劳动力,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能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拨打电话:7222018。
序号 | 安置单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岗位 | 安置时间 | 备注 |
1 | 霍街村 | 李** | 41062219******6014 | 巡查员 | 2026年11月 | |
2 | 枣生村 | 王** | 41062219******5058 | 保洁员 | 2026年11月 |
原始标题:淇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s://www.qxzf.gov.cn/zfxxgk/fdzdgknr/qtfdxx/gsgg/art/2026/art_f14a599f3ce742cd8e5de7cf7f672df8.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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