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沈就业创业,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我县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需要和用人单位需求实际,拟引进18名高层次人才,详见《沈丘县2025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一)国内高校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QS世界大学排名指毕业当年排名)。
(二)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是指: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的147所高校,见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年龄有其它要求的,从其规定,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三)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习阶段须为全日制本科(含全日制专升本)。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沈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0:00 至7月18日24:00。
报名人员登录沈丘县人民政府网(www.shenqiu.gov.cn)自行下载、填写附件3:《沈丘县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表》。将附件4:《沈丘县2025年人才引进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扫描件压缩打包,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资格审核指定邮箱:(zkrcjt@163.com)。
报名时间以指定邮箱成功接收报名材料为准。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发送以后请注意联系确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全过程。
(三)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
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高于10:1时,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例高于10:1时,由用人单位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
需要增加笔试的岗位及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周口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测试等方式,综合评价意向人选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引进对象在沈丘县人民政府网(www.shenqi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沈丘县县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资格条件、引进程序等事项,由中共沈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沈丘县县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在沈丘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直接联系。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沈丘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被聘用人员到岗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沈丘县委人才办服务电话:(工作时间)0394-5226699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0394-535111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394-8599991
中共沈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
原始标题:沈丘县2025年人才引进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enqiu.gov.cn/newslast_40634.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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