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和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2026年范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特聘农技员的遴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科技示范主体
(一)申报条件
种植示范主体,大田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60亩,设施农业面积不低于20亩;畜牧业支持有一定规模的养殖示范主体。示范主体应有一定的技术能力,且帮扶意愿较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
(二)推荐数量
全县拟遴选85个左右的示范主体,坚持择优原则,原则上每乡镇推荐农业示范主体6个左右(含畜牧业示范主体),其中城关镇、范水办和栖凤楼办各4个,各乡镇示范主体个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申报程序
农业经营主体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到所辖乡(镇、办)农业服务中心申报,乡(镇、办)审核通过后,填写《2026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一份,加盖乡(镇、办)印章,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21日。
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一)申报范围
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过历年任务且完成较好的基地优先考虑。
(二)申报条件
1、规模:大田作物面积不少于200亩;
2、基础设施:交通便利,农田水利设施完善,有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培训等活动的能力,办公、培训条件较为完善。
3、服务能力:在县域范围内有较高的农业科技水平,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能为周边地区提供术信息服务;愿意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及配合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4、科技支撑:与农业科研院所或农技推广相关机构紧密结合,有专家服务团队技术对接指导,有能承担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的技术力量。
5、土地产权:基地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
6、运行管理:有规范的规章制度、运行管理办法、示范展示方案;有统一式样标牌,标牌根据新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及时更新;基地全年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不少于3次,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20个。
7、质量安全:未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执业行为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三)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到所辖乡(镇、办)农业服务中心申报,乡(镇、办)审核通过后,填写《2026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
2、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实施方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协议、所对接的省市技术指导专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等;
3、经乡(镇、办)审核同意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报名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21日。
(四)承担职责
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对接,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及技术培训,真正起到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落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展示,高素质农民跟踪培育,大学生就业创业带头引领作用,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档升级。
三、特聘农技员
(一)遴选范围
具有范县户籍的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涉农大中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文化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女性26周岁-55周岁,男性26周岁-60周岁,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6、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况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职责与任务
重点开展技术、设施、营销等技术服务,发挥科技帮扶作用。
1、帮助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当地农民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2、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技术难题,示范展示先进适用技术,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与我县农技人员结对开展服务,提高农技人员专业实践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4、宣传“三农”政策。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办审核推荐,报范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报名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21日。
2、审查评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聘人员。
3、结果公示。对拟聘人员情况公示。
4、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颁发特聘证书。
(五)管理与考核
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农技推广特聘服务协议,期限1年。按照《范县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考核,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考核。
联系电话:0393-8628060
附件 1.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3.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范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3日
附件1
2026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示范主体 名 称 | 联系电话 | ||||
负责人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产业类型 | 产业规模 | |||
身份证号 | 产业地址 | ||||
科技示范主体申请意见 | 我单位申请列入2026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认真履行示范主体职责,保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村委会意见 |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审核 推荐意见 | 乡镇政府或农业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 ||||
县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负责人姓名 | 职务或职称 | ||
电话、手机 | 共建单位 | ||
土地性质及年限 | 主要设施 设备种类及数量 | ||
办公、仓储、培训教室情况及面积 | 沟渠路数量或面积 | ||
对接的科研教学单位 或创新团队 | |||
专家组成 | 专家组长;专家组人员数:名,其中:正高名、副高名,中级名。 | ||
经费保障 | |||
上年度示范技术成果 | |||
观摩推介及技术培训 次数时间人员规模 | |||
开展农民教育人次 | |||
带动农民创业、就业人数 | |||
宣传次数及媒体、 时间、版面 | |||
申报单位郑重申明: 对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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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标题:范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fanxian.gov.cn/content/2026/1323559.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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