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河南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172名。
一、学校简介
河南医药大学是河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西医本科院校,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高校。学校医学教育始于1922年,1982年定名新乡医学院,2025年6月更名为河南医药大学,获批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入选“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
学科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和教育学等7个门类,本科专业39个,其中国家和省级特色专业15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是首批国家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国家卓越医生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学校一级学科等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已培养25届硕士研究生;2008年开始与国内外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有国家临床、中医重点专科4个,河南省重点学科12个,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16个;临床医学、药理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分子生物和遗传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免疫学、神经系统科学与行为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获批国家人体生物监测项目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59个。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校纪委、教务部、科技发展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工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招聘工作领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我校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人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执行。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6年计划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口腔医学、法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学、心理学、英语、体育学、哲学、艺术学、历史学等专业招聘博士毕业生(含高层次人才)172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河南医药大学(含附属医院)2026年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博士引进计划》。
五、信息发布
(一)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及河南医药大学(网址:https://www.xxmu.edu.cn/)发布。
(二)招聘信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报名、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应聘者可电话联系招聘单位负责人员(见附件)报名,并提供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命名:“姓名+应聘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专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学校分批组织综合考核。考核采取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按照我校各招聘单位安排进行。满分100分。考核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环节要求全程录像。考核结束后,即公布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须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医药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831169(学校人才工作处)
监督电话:0373-302944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附件:附件:《河南医药大学(含附属医院)2026年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博士引进计划》.docx
原始标题: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来源:https://ywzl.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4aef1408279926e601279e53eac517a5/b33db5c78bb0497bba3fdc46590051f0.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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